规章制度
1、学生填写提交申请。
2、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格式审查。
3、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交学院分团委审核。
4、分团委报校团委审定。
注意事项:
1、评优通知和申请表由辅导员上传班级群,填写申请表时不能擅自更改其格式,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。
2、申报学生中不符合条件者,辅导员一律不予上报。
3、“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”由辅导员上报分团委,分团委根据学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表现情况按名额进行遴选,不需要提交支撑材料。
4、经校团委审定后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,由辅导员发放给获奖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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