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为做好2026-2027学年我院各项资助评选工作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、公正地顺利进行,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,经研究决定,即日起开展我院2026-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。
二、认定档次及比例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、比较困难、一般困难三档。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2026-2027学年在籍学生总数的35%,其中,特别困难学生不超过8%。
三、认定依据及流程
详见《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》(《学生手册(2026版)》)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辅导员务必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认真组织,坚持认定标准,严格按程序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
(二)本次评选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,申请学生在线上完成申请。
(三)认定开始前各辅导员要对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工作培训,在民主评议过程中,要切实保护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,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。
(四)如有学生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,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各项资助,情节严重的,学校将依据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(五)各辅导员要特别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的认定情况。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要实行“点对点”告知,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的需提交放弃说明并签字确认(附件3),并上交至学院规范保管。
(六)9月20日中午12点前,各辅导员将《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以及其他纸质档材料汇总至边子华老师处。
专此通知。
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26年9月8日